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。 警衛勤務 - 龍華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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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衛勤務

 

門禁管制

  1. 柵欄及鐵門保持關閉狀態,遇廠商送貨、會客,需予以登記換發來賓證後放行。
  2. 無汽、機車停放證者不得進入校區,並禁止於大門內外三十公尺內任意停車。
  3. 設備、物品攜出需核對放行單,確認無誤始可放行。4.住校生逾門禁時間進出校園,先查驗證件並登記後,始得放行。

傳達勤務

  1. 公共物品的保管及紀錄〈含郵、包裹等〉。
  2. 重要傳達文件、開會通知等應掌握時效。
  3. 警衛之勤務傳達及各種紀錄、失物處理。〈含每日填寫警衛日誌〉
  4. 訪客〈學生家長、來賓及其他〉的服務。
  5. 對來意不明者,應阻止其侵入。
  6. 發現火警、其他災害或特殊事件,緊急應變處理,並適時呈報上級及值勤人員。

巡邏勤務〈動態勤務〉

  1. 門禁開始十分鐘後檢查各大樓,處、室及系所之燈光、門窗等。
  2. 各大樓及校園區域安全之巡查 照明系統、發電機系統、消防及灑水系統、抽水系統、防盜系統、電信設備系統、正常與否。
  3. 全校各大樓安全及校園區域安全之巡查。